2018/08/03浏览量:59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8】218号)文件及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对于2017年财政支出学生资助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校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是培养中专学历艺术人才,促进艺术事业发展的中等职业院校。我校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是培养中专学历艺术人才,促进艺术事业发展的中等职业院校。我校隶属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上级部门批准,核定编制数159人,管理岗位编制数40人,专业技术岗位119人。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34人,管理岗位40人,专业技术岗位94人(截止至2017年12月)。我校核定校级领导4名,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3名(含书记),现有正处级1名、副处级3名;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招生就业指导科、艺术实训指导科;内设机构领导10名(含工会、团委职数各1名),其中,正科级8名、副科级6名。现有正科级4名(分别为办公室主任、教务科科长、招生就业指导科科长、艺术实训指导科科长),副科级6名【注:总务科副科长(2名)、实训科副科长、招生就业指导科副科长、教务科副科长、学生科副科长】。我校内设教学、教辅机构7个,分别为琼剧教研室、舞蹈教研室、音乐教研室、美术教研室、公共课教研室、社会文化教研室、电化教研室。2017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34人与2016年末相比减少7人,减少原因为2017年退休5人、病亡2人。
(二)项目绩效总目标
1.专项资金预期总目标
①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②《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追加2010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0]323号),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
③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了《海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琼财教[2014]1527号) 和《海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琼财教[2014]1528号)。
④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财教[2013]291号)精神,我省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⑤按照《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2012年秋季学期中职免学费政策范围和完善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教财教[2012]2677号)要求,我省给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根据(琼财教〔2015〕756号)的要求,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四五六年制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四五六年级在校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
根据(财教〔2015〕180号)的要求,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1〕63号),根据〔2015〕91号文件要求,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该专项资金主要内容与使用用途为弥补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经费与办学经费等公用支出的不足。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15万元,761名学生受益。
2.2018年度绩效目标
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15万元,761名学生受益,保障学校正常运行。
该项目完全达到预期总目标,当年投资当年完成,没有跨年度结转经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校在2018年海南省省本级部门预算中实际到位学生资金专项资金115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项目资金下达在省财厅国库网上,根据预算执行及正常教学运转的实际使用情况,申请逐级审批,分两批下达资金,共下达115万元,2018年实际投入使用115万元,完成率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各教研室、各科室凡需要使用经费,须事先提交资金使用方案,经有关科室审查提出意见后,由业务科室做出预算报告后交给总务科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然后呈给有关审批权限校领导审批或校办公会议审定后执行。严格把关报价预算、市场比价,经办、发票、审核、审批、记账、归档等合规程序(大宗项目开支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每张正规发票须由经办人、审核人签名后,由校长签名才能报销。物资采购回来后,要经管理人员验收登记进库,方可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学校主管财务副校长负责分管项目的组织实施,并成立项目实施小组,人员由总务科、办公室、学生科的工作人员组成,对项目的进展积极跟踪,严格把控,实行责任落实到人。由于该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公用教学经费与学校公用办学支出,所以无招投标环节。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专项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全部投入使用完毕,资助学生约758名,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师生满意度达95%以上;实际到位资金11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15万元,学生受益人数762,目标预期目标完成率达100%。
(二)社会效益
我校是省内目前唯一的一所公办培养艺术职业人才的综合性专业学校,学校现设有琼剧、舞蹈、音乐、美术、群众艺术等5大学科15个专业,在传承琼剧艺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省财政大力支持我校教学经费与办学经费等公用支出,使我校能更好更快的为社会输送更多的艺术方面的专业性人才,这在极大程度上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一是为保护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琼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琼剧是海南独特艺术,属国家保护文化遗产,我校是目前琼剧艺术教育的唯一基地。省财政支持该项目的资金,确保更多热爱琼剧艺术的子女报考琼剧专业,使保护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本土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繁荣的有了良好的条件。教学实践演出使琼剧艺术接班人形成了良好循环,每年为社会琼剧艺术演出团体输送合格的琼剧专业人才,使穷困艺术学生创造了更好的就业机会。
二是保证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国际旅游岛艺术人才培养需要。近年来,国家提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战略需要更多艺术职业人才。省领导多次视察我校时,对改善我校办学条件做了指示。该项目的投资是落实省领导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国际旅游岛人才培养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培养更多的高技能、高素质的艺术职业人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在95%以上,为社会提供职业技术人才,并多次受到文化部、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三)项目的可持续性
本项目是经常性项目,是保障教学和实践业务的正常运作。艺术学生需要有充实的实践条件,获得实践经验,提高专业性技能,才适应社会需要。
现有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海南省中等职业艺术学校的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水平,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项目规模合理、投资估算合理,本项目的建设将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推动海南文艺繁荣发展,满足海南人民群众多元多样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化中外人文交流、提高海南文化软实力,我们艺校将发挥艺术教育的龙头作用。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艺术创作作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着促进艺术人才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风尚、凝聚民族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作为海南唯一的琼剧学府,我们艺校在海南艺术创作中,尤其是琼剧的创作中拥有引领艺术创作道理的功能。
2、扎根中华文化的深厚土壤,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融入艺术教育和创作的细微处,培育出优秀的下一代人才。努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人才发展。
3、创新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育人,遵循艺术人才成长规律,促进文艺与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的有机融合,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方式的变革和进步,提升艺术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水平。
4、积极参与对外人文交流,借助多种对外交流渠道和活动平台,运用文艺的形式讲好中国故事,讲好海南故事,树立当代艺校良好形象、展现海南文化魅力,发挥我们艺术学校的独特作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致力于为海南培养出新一代的艺术人才,并且起到大力推进我省艺术职业教育工作的作用,因此我校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有效的。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加强领导是关键。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明确科室“一把手”是责任目标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财政资金的支付工作。
二、依规办理是基础。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规章制度是保证。我校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做好相应工作,使风险降低到最小,年初对工作进行分工,建立岗位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流程表,这些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强化风险管理,加强重点部位监控,确保该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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