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6浏览量: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特定如下制度:
一、 消防组织(保卫科负责剧场消防管理)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分块防火责任制。
(二)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1、领导本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贯彻消防法规。
2、消防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3、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防火工作岗位责任制。
4、组织制定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的方案,领导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
5、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指挥安全疏散。
6、调查火警火灾事故,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对员工防火要求
(一) 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
(二)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了解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的位置;懂得使用方法,并做好专人保管。
(三)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和仓库应挂“严禁烟火”指示牌。要即使清理纸张、垃圾、杂物,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五)救火时须听从现场指挥员指挥.
(六)须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得火灾现场人员逃生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报火警119、会组织人员疏散。
(七)消防器材前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三、内部火灾预防
(一)认真控制动火
1.凡动火的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必须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动火时人不离岗,有专人负责,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要立即停止动火,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火警、火灾时,要及时扑救。
2.因施工需要在楼内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批准,有专人负责,有灭火器,有预防措施。
(二)化妆间更衣室、机房及其它场所及仓库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等电器器具。
(三)机房、观众厅及走道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
1.演出或活动结束,管理人员切断机房及舞台的灯电源.
2.演出或活动结束,场务管理人员以及保安人员须仔细检查剧场各角落是否有烟蒂,检查完毕关掉观众厅照明灯。
3.演出活动时场务管理人员须经常对厅内进行检查,严禁在观众厅内及舞台吸烟.
4.禁止在机房,仓库内,剧场及通道地毯区域吸烟。
(四)各走道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安全出口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五)注意防火安全。
1.有关燃料,易燃、易爆物品专人专管,单独存放.
2.加热用具使用时,操作人不得离开。加热用具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
3.要定期对电器线路进行检查,维修,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加以解决。
4.各管理部门演出或活动结束时,须有专人负责查看本范围内的防火安全情况,切断电源,查找各部位是否有烟蒂及其它引火隐患。
5.所有管理部门夜间除规定的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外,不得在本场所过夜。
6.夜间值班保安人员须定时对剧场各走道、机房、其它场所内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各部门人员不准私自增加用电设备或乱拉接电线。需增加用电设备,须经剧场管理部门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指派专职电进行安装。
四、确定每月15日、30日(双休日顺延)为火线隐患自查日。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保卫科负责解释。
2017年4月10日
Copyright 2013-2022.all rights reserved.海南艺术职业学院 琼ICP备07500331号-2
( 办公室 )
0898-65716212
( 招生 )
0898-65716232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桂林洋大道10号
邮编:
571127
官微二维码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