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法治建设 共享绿色成果——民法典中的生态环境保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部分环保条款解读 (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 (二)数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最终责任分担规则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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