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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形象设计、美术、琼剧、器乐、舞蹈、声乐演员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辅导班的通知

2015/03/27浏览量:76

  为落实教育部“双证”毕业要求,依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计划》的通知精神,为配合我省形象设计、室内设计、广告设计、琼剧演员、器乐演奏员、舞蹈演员、声乐演员等工种的鉴定考核,提高我校各专业艺术学生及有意从事该行业的从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率,我校将举办上述工种的考前辅导班,帮助学生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理解考核大纲,掌握考试要点,以便通过考核取得权威的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拟定4月中旬举办辅导班,具体开班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辅导对象为形象设计、室内设计、广告设计、琼剧、器乐、舞蹈、声乐学生和有志于从事上述行业的相关人士。

  三、辅导结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是从事形象设计、室内设计、广告设计、琼剧演员、器乐演奏员、舞蹈演员、声乐演员等工作的权威资格证书。

  四、辅导费用:

  社会学员:

  初级(五级):考务费、教材费、辅导费1800元;

  中级(四级):考务费、教材费、辅导费2600元;

  高级(三级):考务费、教材费、辅导费3500元;

 (本校学生和在校生优惠,具体详询)

  五、申报条件:

 (一)在校生本专业二年级以上学生均可。

 (二)社会人士申报条件可具体咨询。

 六、参加辅导的学员,请于4月13日前到学校艺术实训科云老师处报名,咨询电话:65710362  15203656622

艺术实训指导科

海南省第八十一鉴定所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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