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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非遗技艺传承研学推广项目询价邀请函

2020/07/24浏览量:1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非遗技艺传承研学推广,项目预算价为:280000元。对此项目进行公开网上询价,欢迎国内有意向、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本函的相关要求,参与报价。要求如下:

一、询价项目及方式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非遗技艺传承研学推广

(二)询价内容:“讲好艺校非遗故事”《中英文版3期,每期20 min(暂定)》节目内容拍摄制作。1.琼剧:薪火相传;2.海南八音器乐;3.黎族舞蹈。

专业数字电视摄像机拍摄;数字多媒体剪辑合成;中文配音;立体声配乐及音画合成。专题参数规格:mpg数码高清格式,分辨率1080p,播出平台海南省级主流媒体。

(三)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供应商具备条件。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正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资质证书(如有,复印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知

(一)本次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推广方案。

(二)最高竞价限价:¥2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价无效,按无效竞价处理。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约及具体付款方式,根据中标后,双方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四、询价文件要求

(一)询价文件组成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2、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3、质量和质保承诺书;

4、报价文件需装订密封,封面注明询价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隐瞒情况,取消供应商竞价资格,若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五、询价取标原则

采取综合评定办法,在同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者优先,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六、询价文件的递交

(一)询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二)逾期送达的或是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文件,发包人不予以受理。

七、联系方式

发包人: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108998572

监督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68570067(办)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实训科

2020年7月24日

  • ( 办公室 )

    0898-65716212

  • ( 招生 )

    0898-65716232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桂林洋大道10号

邮编:

571127